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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1 10:53 编辑关于招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的通知
云南省税务师行业党委 云南省税务师协会关于招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助力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化服务资源,保证年度汇算工作平稳运行,经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个税处商议,在全省范围内招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协助云南省税务局系统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税务师行业及其他涉税行业的从业人员。
二、招募原则:1.自愿性原则。热衷公益事业,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为纳税人提供服务。2.合法性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志愿者服务行为。3.无偿性原则。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中,不得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4.组织性原则。志愿者应服从税务局和税务师协会的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指派的工作。
三、招募条件:1.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无偿奉献精神;2.掌握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具有财税方面等相关知识;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情、开朗。
四、招募方式:有意向成为志愿者的人士于2020年2月28日之前,填写《云南省个税志愿者申请表》,发送到云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电子邮箱(ynzsxh@163.com)。
五、志愿者服务时间和方式在年度汇算期间(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协助税务局系统参加税法宣传、政策咨询、辅导培训等活动,主要包括:1.个人所得税法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2.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纳税人学堂等宣讲活动。
六、相关保障活动:1.对个税志愿者开展个人所得税政策、信息系统操作、服务管理等业务培训。2.云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个税志愿者签订《云南省个税志愿者服务协议》,将志愿者名单汇总后由省税务局个税处统一安排。
七.倡导“非接触式”模式开展服务工作,提倡采取远程办公。请志愿者将身体健康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开展服务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薛杨,电话:15559858381。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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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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