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0:45:02

税收优惠政策 八十四、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税收优惠政策
八十四、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政策内容
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三)政策执行期
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税收优惠政策 八十四、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