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0:39: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9〕172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9〕172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的通知》(国税函﹝2009﹞7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征管系统的实际情况操作使用,确保企业年度关联申报的正常进行。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区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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