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10〕152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10〕1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按规定权限和要求及时审批相关企业减免税申请并加强后续管理。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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