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3 11:17:5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人字〔1994〕9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发税务人员荣誉证章、证书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发税务人员荣誉证章、证书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人字〔1994〕9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发税务人员荣誉证章、证书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精神,抓紧做好本系统人员的推荐审查工作,并按附样表一、表二、表三的内容于1994年12月20日前务必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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