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3 11:05:0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监字〔1995〕28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监字〔1995〕28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的确良通知》(国税发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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