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6〕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会议纪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会议纪要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6〕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内蒙古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内纪办发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纪要,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
二、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的作法,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上,要把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视、支持程度及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为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
三、各级地税机关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要理清思路,联系本地实际,抓住重点,解
决问题,要把反腐败斗争和完成税收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四、各地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反腐败领导机构,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领导,并及时向上级地税机关反映情况。
五、各地要把落实情况及时向区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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