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3 10:56:2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6〕14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回扣、佣金、手续费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回扣、佣金、手续费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6〕14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回扣、佣金、手续费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要加强领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对回扣问题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结束后,于1996年9月底前将清理工作专题报告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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