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3 10:40:3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法字〔1998〕9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法字〔1998〕9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1998年1月1日以来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复查,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在执行中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我局(联系电话:政策法规430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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