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4-12-2 15:58:06

企业出海税收系列专题——泰国

一、泰国税收制度概述泰国《税法典》作为该国税收制度的基石,自1938年由国王签署并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与完善,形成了现今复杂而全面的税收体系。该法典不仅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石油所得税这三大直接税种,还涵盖了增值税、特别营业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印花税、遗产税、土地及建筑税、招牌税等一系列间接税和其他税种。泰国政府针对每种税种都制定了详细的法规,如《海关法》规范关税征收,《消费税法(货物税法)》明确消费税(货物税)的缴纳要求,而《石油所得税法》则专门针对石油所得税进行了详尽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泰国财政部作为财政和税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设多个厅级机构,各司其职。税务厅负责依法实施税收征收与管理,收入厅则专注于所得税、增值税、特种行业税及印花税的征收;消费厅负责特定商品消费税的征收;海关厅则承担进出口关税的征收职责;地方政府则负责财产税及地方税的征收。这种分工明确的税收管理体系,确保了泰国税收制度的高效运行。值得注意的是,泰国政府对于外国投资者的报税方式持开放态度,没有强制性规定。然而,由于泰国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相对复杂,外资公司通常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审计公司来协助完成申报工作,以确保合规性并降低税务风险。
二、泰国重要税种概述在泰国进行投资经营的外国投资者,通常需要关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预提所得税这三大税种。
1、企业所得税:泰国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居民企业需对其在泰国境内外的所有商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且需每年提交两次纳税申报表。非居民企业则主要对来自泰国的收入征税,税率与居民企业相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2、增值税:泰国增值税制度规定,年度营业总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企业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需向政府缴纳增值税。标准税率为7%(曾一度为10%),但出口货物及完全用于泰国境外的服务可免缴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取得的销项税可与进项税相抵,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
3、预提所得税:泰国实行预提所得税制度,主要针对企业在境外向本部公司汇出的收入、利润进行征收。对于外国公司在泰国未开展业务但获得收入的情况,通常需由付款人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类型有所不同,如提供服务收入的税率为实付金额的15%,特许权许可费收入的税率同样为实付金额的15%。
三、泰国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当地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在泰国进行投资活动,泰国政府制定了《投资促进法》和《东部特别经济开发区法案》,为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提供税收和非税收类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投资吸引力,促进经济发展。
四、中泰税收协定1986年10月27日,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简称《中泰税收协定》),并于1987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协定对于避免企业陷入双重征税困境、增强两国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与中国大力推进的“引进来”和“走出去”经济发展理念相契合。《中泰税收协定》针对缔约国一方或双方公民(包括个人、公司和其他组织)在泰国和中国取得的所得进行税务征收规定,涵盖了不动产所得、营业利润、海运、空运、联属企业、股息等16种类型。同时,该协定还规定了兜底条款,对于未明确规定的税种,两国政府可在所得发生地所在的缔约国征税。在《中泰税收协定》中,中泰税收抵免政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该政策允许在泰国取得的从中国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中国税收,在泰国税收中予以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对该项所得给予抵免前所计算的泰国税收数额。这一规定有效减轻了中国投资者在泰国的税负,提高了其投资效率。综上所述,泰国税收制度具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对于有意在泰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而言,深入了解泰国税收制度及其优惠政策、熟悉中泰税收协定及其抵免政策,对于降低税务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4-12-2 16:00:19

泰国税收/劳工等政策汇总
一、财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公约(MLI)和中国—泰国税收协定的整合文本
[*]泰国《税务编码》、《收入税》、《征收分摊税的程序》、《增值税》等
[*]泰国《转让定价》
[*]泰国《公司所得税》
[*]泰国《外国公司所得税指南》
[*]泰国《海关法》
[*]泰国《关税法令》
[*]泰国《个人所得税》
[*]泰国《中小企业税收》

二、劳工政策

[*]泰国《劳动保护法》
[*]泰国《职业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法》
[*]泰国《劳工关系法》
[*]泰国《就业及保护求职者法》
[*]泰国《促进和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法》
[*]泰国《外国人就业法》

[*]泰国《补偿金法》
[*]泰国《社会保障法》
[*]泰国《社会保险法》
[*]泰国《赔偿法》
[*]泰国《薪资补偿法》
[*]泰国《恢复保险者法》
[*]泰国《促进劳动发展法》
[*]泰国《促进劳动技能发展法》
[*]泰国《性别平等法》
[*]泰国《劳动制度和程序法》

三、其他政策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对泰国降税表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泰国承诺表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泰国第二批承诺表
[*]泰国外籍人经商法(中英文版-非正式译本)
[*]泰国《投资促进法》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4-12-2 16:12:47

一、企业所得税
泰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泰国经营或未在泰国经营但取得来源于泰国的特定收入的企业征收的一种直接税。按纳税主体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征收范围
居民企业指在泰国境内按照泰国法律设立的企业,就全球收入在泰国纳税;非居民企业主要为按照外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公司或合伙企业、组织和机构。在泰国经营的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泰国的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率法定税率为20%

3、居民企业可以适用更低税率的情形
对于不同类型的纳税义务人,适用税率有所不同,具体如表1-5 所示:

4、企业所得税优惠
泰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项目和区域众多且复杂,具体可参考下文表格

5、税务登记
需要在60天内完成注册登记纳税义务人识别号的情况:
①外国个人,未分割遗产者,非法人普通合伙、非法人团体;
②希望登记成为增值税或特别营业税纳税人的个人或组织;
③在支付时有义务进行代扣代缴的个人或组织。

6、税务申报
泰国企业所得税每年度申报及缴纳两次。
①年中预缴:每年8月底之前须以其前半年运营状况为基础推算全年预估利润,据此缴纳50%的所得税;
②年度结算:于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的150天内(约5月30号),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同时缴付相应的税款。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4-12-6 17:21:19

二、个人所得税
1、纳税义务人及征收范围
泰国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体收入征收的一种直接税。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所得是否在泰国境内支付,泰国居民应就其在泰国境内受雇或从事业务所取得的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泰国居民取得的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仅就其取得的所得中在所得年度汇入泰国境内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泰国境内居住不满180天的单位或个人,无论所得是否在境内支付,非居民个人应就其在泰国境内受雇或者从事经营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在泰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征收范围几乎囊括了以下所有类型的收入,包括在泰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利息所得、股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租赁所得、位于泰国境内的不动产所得等。个人在任何纳税年度内一次或多次在泰国居住180天或以上,则被视为泰国纳税居民。泰国个人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以应税收入减去费用扣除项、所得扣除项后的余额征收。

2、税率:
泰国个人所得税按缴纳年度计算缴纳,以5%到35%的7级超额累计税率征收。

3、纳税所得包括:
① 工资薪金所得;
② 劳务所得;
③ 特许权使用费;
④ 利息、股息、红利、合伙企业分配所得、因投资合并、收购、解散或转让股权、股份或虚拟货币的所得;
⑤ 租赁所得及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产生的违约金所得;
⑥ 自由职业所得;
⑦ 工程服务所得;
⑧除上述所得外的其他经营所得。

4、申报管理
雇主代扣代缴,个人年度自行申报;
线下纸质申报:须在次年3月31日前;
线上申报:次年4月8日前;
若取得租赁所得、自由职业所得、合同所得与其他工商经营所得,需在当年度9月30日前对其前半年(截至6月30日)的所得进行预缴申报。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4-12-6 19:36:40

三、石油所得税
石油所得税是对在泰国开采或生产石油业务的企业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1、纳税义务人及征收范围
国际石油企业于取得特许核准、生产分成合同或服务合同后,允许在泰国境内从事开采及产制石油业务。石油税法中规定,经营石油买卖业务的特许企业,或以生产分成合同取得业务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石油企业”)需缴纳石油所得税。签署服务合同的石油公司无需根据PITA缴纳石油所得税,而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率
取得特许营业资格的石油企业按照其石油业务的年净利润(包括经营特许权移转收益及其他由石油业务衍生的收益)按50%税率计算缴纳石油所得税。以生产分成合同取得业务资格的石油企业,依照其石油业务的年净利(包括权利转让收益,包括权利转让而产生的年金或其他固定收益)征收20%的石油所得税。

企业如果已经根据PITA缴纳石油税,则其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石油企业在根据PITA征收所得税及预提所得税的期间,无需再依照泰国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4-12-6 19:38:43

四、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纳税义务人在泰国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1、纳税义务人及征收范围
在泰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在泰国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在泰国境内提供的劳务,只要劳务提供方或接收方任意一方在泰国境内,则属于在泰国境内提供劳务。
原则上,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取得与经营相关的收入所产生的销项税可与进项税相抵。

2、税率
泰国法定的增值税税率为10%,自1999年4月1日起实际采用的增值税税率为7%。2021年泰国内阁批准了关于“降低增值税(延长降低增值税限期)”的法令草案,即在2021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继续征收7%的增值税,以减轻经营者、民众在疫情局势下的负担。

3、申报时间
增值税必须每月申报一次,纳税期限为在收到有关付款收据次月的15日。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4-12-6 19:43:57

五、特别营业税
特别营业税是对纳税义务人在泰国从事指定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间接税。从事指定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计算缴纳特别营业税的,不需计算缴纳增值税。

1、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从事特别营业税征税范围业务的个人或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机关或其代理机关、其他法人。

2、征税范围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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