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湘税办发〔2019〕3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湘税办发〔2019〕3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9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5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 18日 。
三、2月 4日 至2月 10日 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 22日 。
四、4月 5日 至4月 7日 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 18日 。
五、6月 7日 至6月 9日 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 19日 。
六、9月 13日 至9月 15日 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 18日 。
七、10月 1日 至10月 7日 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 24日 。
八、12月 15日 为星期日,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 16日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 年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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