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8〕1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预算科目变更后税收会计和标证处理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预算科目变更后税收会计和标证处理事项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8〕1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编报1998年预算科目变更后税收会计和标证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发197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布置,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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