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jito 发表于 2024-9-5 16:17:07

陕人社发[2016]39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曾参加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军队退役的企业退休人员高原作战生活困难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对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生活补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符合陕人社发(2011) 155号文件规定条件并已按月发给生活补贴的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7元,调整后月标准达到284. 9元。三、资金来源增加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四、执行时间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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