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3 10:27:38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5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执行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15〕38号
注释: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64号)第六条,自2016年11月24日起,本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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