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4-2-18 12:26:16

【20240217 每日一税】没有之一,这种持股比例是最垃圾的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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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7 每日一税】
没有之一,这种持股比例是最垃圾的持股比例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592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4年02月15日,有创业者咨询:创业经营公司3股东平均持有公司股权是否最优?现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4年02月15日,笔者撰文《强烈建议勿将经营实体设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已链接,点击可查阅),建议创业者不要将经营实体设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而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于是,有创业者就私微咨询:作为M科技公司创始人的王先生,与创业伙伴于先生和徐先生互为大学同学和兄弟,感情深厚,友谊甚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各占33.33%股权。问该公司持股比例划分是否最优,有何风险?
每日一税认为,这种3个股东平均持股的持股比例是最垃圾的持股比例,没有之一。理由如下:
首先,该公司任何股东都没有控制权。
其次,任何两个股东联合都可以否决另一股东7类重大事项独立决策权。
因此,该持股比例表面彰显兄弟同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际上从顶层设计就留下了相互扯皮、勾心斗角的空间。当需作出7类重大事项决策时,被否决的风险极大。
注:7类重大事项决策分别是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每日一税强烈建议企业创始人在企业不同阶段持有股权超过以下比例:
创始阶段,创始人持股比例达76%【注:此处是76%,而不是67%,请读者思考为什么?】以上,对股东会所有决策,均有一票通过权,确保创始人可以做任何事的决策权;
扩张阶段,创始人持股比例达51%以上,除7类重大事项外,确保创始人拥有决策权;
成熟阶段,创始人持股比例达34%以上,对股东会的7类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确保创始人可以不做任何事的决策权。
同理,每日一税也不建议4个及以上股东平均持股。
当然,2个股东各占50%,谁也奈何不了谁,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只能商量着办,远比3个及以上股东平均持股要好得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要持股比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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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每日一税不建议3个及以上股东平均持股,强烈建议作为企业创始人的创业者,在企业初创阶段、扩张阶段、成熟阶段,分别持股经营主体76%、51%、34%以上。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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