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3 03:12:14

【纳税资讯】纳税信用等级有大用处!不要与这些福利擦肩而过~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11 16:09 编辑

近日,不少市民都收到了税务部门发来的短信提醒,信息提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提醒市民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及退(补)税。
据市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介绍,信息提醒也是为要求各单位提醒员工或已经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市民,抓紧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确保及时获得退税,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今年是首次办理个税年度汇算,还有不少纳税人不熟悉它。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的税政二股副股长彭娟来为大家普及一下年度汇算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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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首先我想问一问,什么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呢?
彭娟:通俗来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主持人: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彭娟: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主持人: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彭娟: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2019 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主持人:那么大家需要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彭娟: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您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主持人:那有些市民就会有一个疑问了,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从哪里获取呢?
彭娟: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您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

主持人:那么通过哪些方式办理年度汇算呢?
彭娟: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主持人:刚才我们都说到的是个人,那么如果是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那能否将税款退到单位账户呢?
彭娟:不能。为了保证纳税人的资金安全,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需退至纳税人本人账户。

主持人:有听众给我们留言咨询,他选择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彭娟:您选择由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您可在手机上填报大病医疗支出相关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即可。
来源:仙桃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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