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4-1-26 19:56:24

通告 | 官宣!这种行为,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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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中共六盘水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六盘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及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联合通告如下: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全市网民要认准权威信息来源,对网络发布的信息仔细甄别,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传播。通过网络平台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立即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坚决抵制网络暴力。广大网民、各类自媒体不得通过网络针对个人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信息及其他不友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秩序。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要规范管理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严格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四、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以及发布者、转发者等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再次呼吁广大网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助推器”,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

投诉举报渠道:
1.中共六盘水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58-8265576;邮箱lpsshlwwfhblxxjbzx@163.com;关注“凉都网事”微信公众号,进“举报中心”专栏;
2.六盘水市公安局:电话0858-8732110;关注“六盘水市公安局”、“六盘水网警”微信公众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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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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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都税务
来源:
中共六盘水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六盘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编发:
六盘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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