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五”行动开新局(770)】根植执法为民理念 践行普法惠民初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902_1705929013348.png?width=902&size=589248——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系列活动
根植执法为民理念
践行普法惠民初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169_1705929013772.png?width=676&size=88475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809_1705929014055.png?width=44&size=1494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100_1705929014212.png?width=249&size=53678
为全面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新旧法适用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375_1705929014324.jpg?width=1080&size=164418
领导干部率先学 耕好普法“责任田”
雁塔区税务局用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清单,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上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行政机关人员全面学、行政复议人员深入学的要求,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习,努力在学懂弄通上下真功、求真效。
雁塔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传军在学习后表示,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法的配套制度,对标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配套制度、配齐力量、配强专业,进一步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确保新旧法衔接顺畅,推动区局行政复议制度建设、队伍素质、工作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滚动播放广宣传 用好普法“助推器”
为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雁塔区税务局利用涉税事项最集中、征纳互动最频繁,纳税人诉求最密集的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内容,重点突出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申请期限、受案范围、管辖机关、所需资料。努力提升行政复议这一权利救济渠道知晓率,消除群众“不知复议”的盲区和“不敢复议”的顾虑。提高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思想意识,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432_1705929014700.jpg?width=1080&size=110333
普法宣讲进社区 绘好普法“同心圆”
雁塔区税务局业务骨干走进社区,走到群众身边,在西电科技园开设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培训会,介绍了行政复议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相关内容并现场互动答疑,用普法宣传工作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同时,介绍了雁塔区税务局践行“枫桥经验”的实践做法,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中,坚持情、理、法并重,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新模式,尽可能将税务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的立案审查阶段。通过走出办公室,走到群众面前的社区宣讲会,一句一句提高行政复议的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692_1705929014809.jpg?width=1080&size=166563
今后,雁塔区税务局将继续主动担当作为,把握关键环节,发挥纠错功能,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842_1705929015145.gif?width=640&size=1520556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2/831_1705929015451.jpg?width=258&size=17456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XIAN-SHUIWU
新浪微博:@西安税务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 王 慧
审核:办公室 龙况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