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4-1-22 18:40:29

12366本周热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问题(1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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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本周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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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父母离异了,如何享受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2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02
取得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的“继续教育”是否属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内?
答:纳税人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续年度的进修、学习及年审等继续教育,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03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个税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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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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