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2 13:00:05

安定税务:上好新学期的第一课 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圆梦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8 11:12 编辑

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你来问我来答”系列视频讲座后,税务总局“税务讲堂”近日又推出“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006/22/657_1592802004731.mp4 相关解读
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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