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金智库 发表于 2024-1-17 00:10:10

国企供应链公司务必警惕“托盘”业务变“接盘”投机行为

“接盘”投机行为概念由来
笔者在《关注个别供应链公司的潜在风险》中提到,“左手供应链,右手搞投资”这种模式出现期限的错配,在宏观资金面出现较大波动,容易出现问题,极个别的公司超出期现结合、套期保值范围的衍生品操作更是容易出现问题。
当时笔者认为只有极个别公司会做一些衍生品操作的投机行为。近日,笔者看到一篇题为《煤价狂跌不止,囤货贸易商越陷越深,北方港托盘资金或已经暴雷》的文章提到,“按现在的市场价格,北方港的托盘资金或者已经暴雷,或者在暴雷的边缘。作者觉得这才是一直死扛到底的原因:贸易商自己的钱早就亏完了,剩下的钱不是自己的了”。
从近期这篇文章来看,显然目前至少在粮食、煤炭等大宗领域,一部分供应链公司已经出现了较为隐蔽的投机行为。
象上段那篇文章一样,有些人认为囤货贸易商的行为也属于当下时髦概念供应链金融中的“托盘”业务,但笔者认为,狭义的“托盘”业务不管说其是贸易型融资还是供应链金融,在严格控制风险敞口、合理设置期限、严谨设计交易结构的情况下,业务风险尚属可控;
但囤货业务行为,显然已经超出实务中较为稳健的“托盘”业务行为,风险敞口较大、囤货期限较长、交易结构简陋,本质上是一种单边看多现货投机行为,是一种较为山寨简陋的衍生品投机行为。
类比区分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托盘”业务叫法,本文不妨通俗的称为“接盘”投机行为。
“接盘”投机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2022年12月份,笔者在《建立中国特色评估体系树立良性经营发展导向》分析过,当下业绩考核、信用评估等领域的片面指标,容易诱使国有企业被动采取“刷单式”供应链金融”手段。
“刷单式”供应链金融是指不少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销售收入指标获取较好评价或评级,通过在正常贸易链条中不同的环节人为嵌入一个或多个能够并表的特定贸易主体,使得相关特定贸易主体产生实际资金流、票据流来构造销售收入,但特定贸易主体通常不涉及物流仓储等环节的冗余贸易行为。
现实中在粮食、煤炭、钢材等等各类大宗领域,由于该类行业商品较为标准化以及竞争较为充分等特点,上述大宗领域商品贸易从初始出厂到实际终端差价通常很小,每吨毛差价仅为几十元,但该类业务账期较短滚动较快,非常适合国资供应链公司通过“刷单式供应链金融”手段来刷流水刷收入,但遗憾的是业务利润非常之薄,再加上国资供应链昂贵的人工成本以及严格的税务合规要求,几无收益可言。
此时,一部分国资供应链就设想通过较长期限囤积现货的手段来博取较高的价格波动收益,近年来俄乌战争等外部环境因素导致大宗行情上行,也促使一部分国资供应链公司梦想下海囤积货物博取较高价差收益。
比如有些国资供应链公司在新粮上市时低价收购,囤积到下一年粮食上市前抛出,来博取较高的价差,这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单边的看多现货投机行为,模式理论上的盈利基础在于:
囤货期末抛出价格>(囤货期初收购价格+资金成本+仓储成本+物流成本+收购成本+相关税费等)
但现实残酷的是,这种理论上的投机模式,在大宗商品复杂行情难以预测的波动面前常常苍白无力,至少目前不少国资供应链公司业务团队的现货以及期货水平难以驾驭此类“接盘”投机行为。
“接盘”投机行为存在的现实问题
1.“托盘”变“接盘”,经营模式风险加大
一部分“供应链金融”业务采取“左手供应链,右手搞投资”业务模式,单独看此模式的一部分,一部分国资供应链公司管理水平加上第三方配合勉强可以,融资具备一定便利,再单独看另一部分,投资其他资产,期限虽长但收益较高,理论上整体上看也是能够自圆其说的,即使出现较大的期限错配问题,被动拉长融资期限,也是能够适当规避投资损失。
但“接盘”投机行为与上述模式不通,其属于“左手供应链,右手搞投机”、“表面供应链,背后搞投机”,尤其是单边看多实物囤积投机行为,风险敞口较大、囤积期限较长、业务方案较差,经营模式风险远比“左手供应链,右手搞投资”经营模式大的多,极有可能在一次行情波动中就出现风险。
2.“托盘”变“接盘”,扰动大宗正常行情。
一部分国资供应链公司自恃资金规模较大,资金成本较大低,投入规模较多期限较长的资金囤积大宗商品,无形中会一定程度对大宗行情产生扰动影响,同时在考核期限结束以及融资期限到期时集中抛出大宗商品,对大宗行情也会产生一定扰动。
金融确实需要服务实体经济,但一定是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需求;实体经济的不合理需求,比如投机需求,就未必一定需要金融来满足,某种意义上,“接盘”投机行为容易诱使极个别实体经济偏离正常经营思路。
3.“托盘”变“接盘”,国有资产容易流失。
从事“接盘”投机行为的少部分国资供应链公司,通常团队的债权业务投资水平以及风控水平尚可,但甚少大宗现货期货操作经验,对大宗行情波动缺乏务实的认知,常常将债权业务的操作模式套用在单边现货投机行为中。
再加上缺乏适格的风险转嫁方以及兜底方,一旦大宗行情持续下行一段时间,模式理论上的盈利基础崩塌:囤货期末抛出价格>(期初收购价格+资金成本+仓储成本+物流成本+收购成本+相关税费等),必然会出现问题,风险就迅速暴露,直接造成损失。
而与“左手供应链,右手搞投资”业务模式相比,连被动拉长错配期限来缓释风险的机会都没有,同时囤货业务动用资金量较大,很自然的国有资产马上就会出现较大流失。
隐蔽金融活动的现实监管困境
当前已出台不少监管法律法规,有关方面也提出“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现实的困境是,各类金融活动的法律边界以及监管边界到底在哪里?
一些隐蔽金融活动,比如所谓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常常以贸易的面目、创新的旗号出现,从事这些隐蔽金融业务的经营主体很难完全都纳入持牌类金融机构来统一管理。
此类隐蔽金融业务还经常会跟随监管步伐实时迭代、快速变异、糅合创新,比如笔者曾在《警惕政信类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的涉众型金融风险》谈到的平台政信类定融产品,目前面临严格监管就会进化变异出“商票收益权产品(以商票收益权形式来募集,认购起点:1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票据回购业务产品(将商票分拆为小额单张单据,以与投资者签订《商票回购合同》等形式来募集。)等新形式再次出现,但与此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受制于行政效率通常会相对滞后。
如何“依法”、“依规”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确实需要切实提高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但单靠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对象“变形虫”一样快速变异的“各类”金融活动,尤其是较为隐蔽的活动,采取“猫捉老鼠”式的监管方式,还要考虑“投鼠忌器”,监管成本与监管效果自然难以匹配。
至少在当下比较时髦的供应链金融领域,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很有必要在中央金融委员会更高的层面对时下热门火爆的供应链金融等隐蔽金融业务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以及司法审判部门来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共同防范风险。
后记
不管是供应链金融还是融资性贸易,亦或是贸易性融资,不管是“刷单”还是“托盘”,亦或是“接盘”,笔者无意于褒贬臧否。每一种现象和行为都需要客观看待,务实分析,合理引导。
吹吹打打自弹自唱难以助力行业良性发展,本着初心实事求是服务实体经济最为现实,老老实实合规经营力争保值增值才是本分。
来源:商业保理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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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提纲】
第一讲、国企融资性贸易的识别与风险防控实务和典型案例分析
(时间:1月20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杨老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曾供职于头部金融机构,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硕士,兼具法律及金融复合背景,在产业金融领域有着十余年诉讼及非诉实务经验,在产业金融各类业务的风险识别、业务展业、风险把控、机制平衡方面有非常专业的经验和视角。近年来为多家国资进行融资性贸易识别、风险防范与整改转型工作。
一、融资性贸易模式
1、融资性贸易对于国企的“诱惑”
2、政策管控沿革:加强管理-加大管控-禁止-零容忍
3、当前管控政策
4、融资性贸易定义
5、74号文解读
6、虚假贸易与融资性贸易
7、融资性贸易与贸易融资
8、融资性贸易模式:买卖型与增信型
9、循环贸易
10、托盘贸易
11、融资托盘
12、上海电气的故事:涉及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
13、江苏舜天的故事:涉及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
14、中国铁物的故事
15、委托采购
16、保理增信
17、广州雪松的故事
18、票据增信
19、广州浪奇的故事
20、质押监管增信
21、仓储保管增信
22、保兑仓增信
二、融资性贸易的司法认定及风险
1、司法层面对于融资性贸易的认定
2、司法判例看构成循环贸易的特征
3、司法判例看不构成循环贸易的特征
4、风险因素
5、民事风险
6、合规风险
7、刑事风险
三、融资性贸易自查及整改
1、募集说明书关注要点
2、评级报告关注要点
3、融资性贸易识别路径
4、垫资与托盘贸易
5、托盘贸易整改方案
四、供应链金融
1、供应链金融的价值与必要性
2、供应链金融分类
3、垫资、工程欠款与融资
4、保理:明保理/暗保理、有追索保理/无追索保理、正向保理/反向保理、票据结算保理
5、债权电子凭证、供应链票据及其区别
6、商票
7、供应链ABS
8、物权供应链金融代表产品:融资租赁
9、EPC+融资租赁
10、联合体融建
11、小股大债模式
12、明股实债模式
13、股权代持模式
五、总结供应链金融与融资性贸易的区别
六、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贸易供应链金融产品组合创新、工程基建/煤炭/农产品领域行业运用、国资贸易供应链平台搭建实务和案例
(时间:1月20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张老师,在交易银行、贸易融资、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工作经验、创新实践、深入研究。曾任某股份制银行和某城商行对公团队负责人、某大型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负责人,之后还全程参与指导某央企电力集团创设保理公司、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全程参与建设某电网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某施工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某环保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某资本运营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等实践实施,以及为多家企业提供可行落地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一、贸易供应链金融产品组合创新设计
(一)“应收+应付”双降组合产品设计及运用领域
(二)“供应链+保理”产品组合设计及运用领域
(三)“保险+保理”产品组合设计及运用领域
二、工程基建、煤炭、农产品领域供应链金融模式案例
(一)工程基建领域贸易供应链金融案例
1. 四川某银行对城投的无追保理案例模式
2. 某银行给总包商开展有追保理所涉及的合同及应收账款分析
3.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要产业链及供应链金融产品分析
(二)煤炭领域贸易供应链金融案例
1. 煤炭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2. 煤炭存货融资案例
3. 煤炭预付款融资案例
4. 煤炭托盘和代采融资的模式区别
5. 某供应链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煤炭供应链金融案例
6. 煤炭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市场分析
(三)农产品领域的供应链金融案例
1. 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与担保公司、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2. 某农业公司直接与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3. 农产品供应链的收益计算方法及产品设计思维
4. 某农产品供应商与供应链资金联营开展农产品供应链案例
5. 农业领域的主要产业链及供应链金融产品分析
三、国资贸易供应链平台搭建及风险防范(业财税/并表/审计一体化视角)
(一)国资“一头在外”集团集采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运作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审计一体视角)
3. 业务风险防范
4. 典型案例
(二)国资“两头在外”集采分发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审计一体视角)
3. 业务风险防范
4. 典型案例
(三)国资“一头在外”上游或下游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运作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一体视角)
3. 业务风险防范
(四)国资“两头在外”贸易供应链介入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运作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一体视角)
3. 风险防范
(五)案例解析大宗贸易供应链的资金需求,与国资信用耦合下的国资供应链服务实操
1. 国企供应链公司的业务、财务、税务、审批、审计、管理风控要点
2. 国企与民企合资供应链公司如何防范风险
3. 贸易融资+国资供应链公司+银行风控体系的融合实操
4. 国资各级子公司产品与融资性贸易风险如何判定
(六)国有企业供应链公司现在与未来
四、学员互动以某供应链公司向大型核心供应商现款采购豆粕,并赊销给大型买方企业为例,提出供应链公司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并根据方案、税费进行收益计算和优劣势分析。

【互动交流研讨会】
强化彼此认知、问题答疑解惑、实现合作共赢
(时间:1月20日下午16:30-17:30 )
环节一:参会嘉宾自我介绍(可展示PPT)
环节二:实操问题交流研讨(提前发会务组)
环节三:潜在合作机会发掘

第三讲、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贸易供应链金融的数智化创新实践、合规动态风控体系、赋能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实践及案例
(时间:1月21日上午9:00-12:00 )
·主讲嘉宾:张老师,上海煤炭交易所总裁,上海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EDI Center 副总经理,NEC-ITM 执行董事。
一、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一)入局大宗商品原因及产业数据分析
(二)传统金融机构对接产业金融的瓶颈及破局点
(三)企业旺盛融资需求、金融市场无法满足的破局点
(四)地方国资在产业转型和产业招商的破局点
(五)科技赋能提升管理水平和产业金融创新力度
(六)产业金融3.0已来(传统金融—>产业链金融—>产融生态圈)
(七)地方国资、金融机构、产业方调整商业思维和战略布局的模式
(八)某地方城投参与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的案例及效果解析
二、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金融的数智化创新实践
(一)供应链金融的新视角和新玩法
1.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和创新价值
2.适合做供应链金融的产业领域
3.供应链金融的阶段特征与发展趋势
4.如何做好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
(二)数智化的“平台+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大宗能源行业运用与案例解析
1.贷前尽调与风险评估(评级、评分、流水、财报、额度、账期)
2.贸易环节的合规管理(真实性、完整性)
3.全程物流跟踪与现场监管(线上、线下、存证)
4.平台化的在线资产管理和动态风控模型(贷前、贷中、贷后)
5.BI商业智能与大数据成果应用
6.电子合同、存证、出证、公证实槌应用
7.数字化资产管理的系统逻辑与数据安全
8.背后运用了哪些黑科技、成本效益评估
(三)各机构面临的机遇、实践案例及趋势探讨
1.地方政府及国资、金控、供应链平台、保理
2.金融机构:银行 信托 券商 保理 私募股权
3.其他类机构
(四)机构间合作要点
三、数智化供应链平台赋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和金融机构数字金融转型实现路径探讨
(一)赋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实现路径探讨
(二)赋能金融机构数字金融转型实现路径探讨
(三)上海《推动区块链、大模型技术赋能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创新“平台+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探讨
四、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铝产业贸易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大宗商品贸易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结合效益、可信数字仓单风险管控实务要点和案例解析
(时间:1月21日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王老师,曾在国内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工作,具备贸易融资、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领导管理才能和业务管理经验,是国内该行业领域著名的资深行业专家。
一、铝链交易的实际案例分析
二、大宗商品贸易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结合效益
三、重塑信用,全面建设可信数字仓单的实际案例介绍
四、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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