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4-1-15 11:40:58

2024医保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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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3〕62号),我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作如下调整:

一、缴费基数
(一)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060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300元。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缴费年限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760元。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温馨提醒:
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请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人提前在签约的银行账户备足款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供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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