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4-1-15 11:21:00

您的声音我在听 | 12366热点问题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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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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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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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出售现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
“四、出售现住房的时间,应以现住房转让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时间为准。


纳税人购买二手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
“四、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纳税人购买新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
“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税务部门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享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
“五、纳税人在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件;
(二)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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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办公室
编辑:谢馨仪
责编:薛柏华 丘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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