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2023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2023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12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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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12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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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屯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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