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4-1-10 02:30:09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2023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2023年
12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10/333_1704825008472.png?width=760&size=28234

来源:吐鲁番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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