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即问即答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05/217_1704443712591.gif?width=633&size=16473“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即问即答
Q
我公司“六税两费”的申报逾期了,是否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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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逾期申报的“六税两费”税费款的属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逾期申报的“六税两费”税费款的属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逾期申报的“六税两费”税费款的属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的,符合文件规定情形的,也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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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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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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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公司同时申报享受多个减免优惠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当按什么顺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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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纳税人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以及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应先享受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再按减免后的金额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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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公司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对于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A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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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公司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
A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除申报表单外,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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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http://file.tax100.com/o/202401/05/484_1704443714203.jpg?width=1080&size=12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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