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4-1-2 17:50:22

【小北听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六)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02/479_1704189022351.png?width=800&size=4458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扣除热点问答(六)
#语音#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和报送什么资料?
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即可,无需报送资料。填报的信息包括: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此外,有共同赡养人的,还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3000元/月?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23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02/578_1704189022576.jpg?width=258&size=17270
编辑 | :天津河北税务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小北听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