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答疑惑】瑞士财政部解答实施OECD/G20全球最低税的8个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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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士联邦财政部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TPPERSON按:12月22日,瑞士财政部官网再次对全球最低税专栏进行了相关更新,其中包括更新了瑞士实施OECD/G20全球最低税的8个常见问题解答,之前,瑞士财政部曾两发简报介绍全球最低税在瑞士的实施进展:
1月18日,瑞士联邦财政部官网发布了一份《OECD全球最低税在瑞士的实施》的简报,对全球最低税在瑞士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4月4日,瑞士财政部官网发布了“OECD全球最低税在瑞士的实施”的新闻稿(以下简称“该新闻稿”),再次介绍OECD全球最低税在瑞士实施的进展情况。该新闻稿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宪法修订案、涉及公司、法令中的补充税、影响、补充税的收入分配等相关内容以及在瑞士实施OECD/G20全球最低税的10个常见问题解答。
1、为什么联邦委员会将2024年1月1日定为OECD/G20全球最低税的生效日期?
特别是因为绝大多数欧盟国家和其他主要工业化国家计划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从那一天起,如果这些国家的大型跨国企业(MNE)的瑞士子公司没有达到15%的最低税率,则可按更高的税率征税。通过引入补足税,瑞士可以确保瑞士税基不受侵蚀,并防止有利于其他国家的税基侵蚀。这是联邦委员会和议会决定修改宪法以引入全球最低税的主要原因之一,并建议选民于2023年6月18日批准该法案。
现有数据表明,如果瑞士没有引入该税,则2024年补足税所涵盖利润税基的50%将被侵蚀,这将有利于外国。相比之下,联邦政府和各州可以将补足税的收入用于选址措施。由于《宪法》的过渡规定,联邦政府有义务这样做。大多数州也在考虑采取选址措施。
2、为什么联邦委员会要等到年底前才能做出决定?
联邦委员会和议会一直强调,只有对瑞士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其他国家也实施OECD/G20全球最低税,才能接受引入该税率的选址政策劣势。因此,持续监测国际进展至关重要。预计欧盟将从2024年起实施最低税,因为它已经在2022年达成了相应的指令。然而,许多国家直到2023年年底前不久才批准这项改革。
3、哪些辖区计划实施全球最低税,哪些没有?
各辖区计划最早在2024年引入全球最低税(QDMTT,IIR)。在欧盟,指令要求成员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施最低税率。该指令所涵盖集团的最终母公司不超过12个的欧盟成员国的豁免——可以推迟6年实施最低税。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和斯洛伐克将援引这一豁免。
在大多数其他欧盟成员国,即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和爱尔兰,立法项目目前处于高级阶段或已经完成。截至2023年12月20日,预计最全球低税将于2024年在这些欧盟成员国生效。然而,某些欧盟成员国(可能是希腊、波兰、西班牙、葡萄牙和塞浦路斯)将出现延迟。可以想象,全球最低税率将在这些欧盟成员国追溯引入,否则这些成员国将面临侵权诉讼。
在欧盟之外,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国也计划从2024年起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在英国和韩国,立法程序已经完成,全球最低税将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
相比之下,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已经宣布,他们不计划在2025年之前引入全球最低税规则。美国有自己的一套最低税规则(GILTI),但仍不计划采用OECD/G20的全球最低税规则。中国、巴西和印度等国目前也没有实施全球最低税的计划。
4、为什么联邦委员会引入瑞士补充税(QDMTT),而不是国际补充税(IIR和UTPR)?
与QDMTT不同,IIR不适合防止税基侵蚀,因为只要不适用UTPR,IIR将通常会导致税收增加,而不会受到国外增加的威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在国外征税并不是提案起草人的目的。
通过不引入IIR,瑞士可以在2024年基本上保持其作为控股公司所在地的吸引力,因为瑞士企业集团在国外的子公司可以暂时继续受益于按较低税率征税,前提是这些公司位于(尚未)实施全球最低税的辖区。这同样适用于来自没有实施IIR辖区的企业集团的瑞士中间控股公司。
然而,不确保国外的最低税会激励瑞士企业集团将利润和经营活动转移到低税外国子公司。但这里也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实施全球最低税的速度越快,这种行为调整的可能性就越小。
2024年,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任何辖区都不太可能实施UTPR。在这方面,也应与其他国家,即欧盟成员国保持相似性。如果至少欧盟成员国从2025年起实施UTPR,则瑞士也应从2025年开始实施包括UTPR在内的所有措施,以尽可能好的方式保护其经济和财政利益。
5、QDMTT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集团意味着什么?
对于来自引入IIR辖区的企业集团,QDMTT并不代表额外税收负担,因为公司注册办事处所在辖区将适用IIR,并将强制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率。粗略估计,这将影响1,000家MNE集团,其中包括欧洲MNE集团的瑞士分支机构。对于这些公司来说,QDMTT还提供了更多的法律确定性,并减轻了征管负担,主要是因为QDMTT安全港,这些MNE集团可能从中受益,旨在保护他们免受国外额外评估程序的影响。
相比之下,对于其他受改革影响的MNE集团,即瑞士和美国MNE集团,如果其利润目前在瑞士的税率低于15%,则QDMTT将导致更高的税收。如果瑞士选择不引入QDMTT,则这些MNE集团最早将从2025年开始受到全球最低税(通过UTPR)的影响。现有数据表明,QDMTT的潜在收入可能有一半以上将向这些MNE集团征收。
尽管如此,如果这些公司能够适用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SBIE),那么低于15%的税收负担仍然是可能的。SBIE允许以有形固定资产和工资成本形式拥有大量资产的公司继续以低于15%的税率对其部分利润征税。第一年,实质性支出等于工资成本的10%加上有形固定资产的8%。过渡期后,等于工资成本和有形固定资产5%的利润可以从SBIE中受益。因此,与开展许多低实质活动的所在地相比,拥有许多高实质MNE集团的所在地受全球最低税的影响较小。
6、补充税的收入会有多大?
很难衡量补充税的短期或长期财政影响。原因如下:
(1)有限的数据范围:例如,无法确定受影响MNE集团,因为现有的统计数据是基于个别公司而不是MNE集团。
(2)不同的评估税基:OECD/G20为确定利润而制定的规则与瑞士适用的规则不同。这些差异可能导致补充税的收入增加或减少。
(3)可能的行为调整:由于没有历史经验值,尚不清楚其他辖区是否会调整其税收和补贴制度,或者公司是否会调整结构和投资。此外,各州在制定公司税税率方面拥有自主权。
据估计,第一年的补充税收入将达到约10—25亿瑞士法郎。这些税收收入可能会被相反的影响所抵消:从税收角度来看,OECD/G20全球最低税将降低瑞士的吸引力。例如,这可能会导致大型MNE集团在瑞士的投资减少,或者决定不在瑞士建立基地。这不仅会影响利润税和补充税的收入,还会影响其他类型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收入。
最后,一些州决定调整其公司税税率。因此,来自补充税的收入将减少,但这将被由于州税率调整而增加的州利润税收入所抵消。关于各级政府,各州总体上应产生更多的收入;相反,联邦收入可能会低于没有各州税收政策决定的情况。
7、联邦政府和各州将如何使用额外收入?
《宪法》规定,补充税的额外收入75%分给各州,25%分给联邦。目前征税低于15%的州,以及许多受全球最低税率影响的MNE集团所在的州,也将从补充税中获得比其他州更多的收入。与此同时,这些州是受额外税收负担和失去选址吸引力影响最大的州。各州的公司税税率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在公司税税率高于15%的州,税收负担也可能低于15%——例如,如果一家公司能够申请研发税收减免。
《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必须使用其额外收入来促进瑞士成为一个商业所在地(减去其用于财政均衡的额外支出和由补充税产生的成本补偿)。联邦委员会将于2024年决定这些资金的具体用途,这将有利于整个经济。正如OECD的一项初步调查所显示的那样,大多数州也在计划采取措施来提高选址吸引力:OECD全球最低税。
补充税的额外收入将在现有的财政均衡制度中予以考虑,即通过财政均衡进行再分配,财政较弱的州将从中受益。这样,那些没有直接从补充税中获得收入的州也可以获得额外收入。从中期来看,联邦政府将从补充税中分配约1/3的收入,以抵消其额外财政均衡负担。剩余资金将用于促进瑞士的选址吸引力的措施。联邦委员会将于2024年对此作出决定。
8、OECD/G20的全球最低税究竟是如何运作的?
OECD/G20全球最低税适用于年合并营业收入至少为7.5亿欧元的MNE集团。全球最低税规则包括以下三项规则:
(1)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也称国内补充税):通过QDMTT,辖区可以涵盖在那里注册、税率低于15%的公司。它适用于国内外企业集团。在瑞士,QDMTT将以国内补充税的形式得到保障。
示例:QDMTT涵盖瑞士公司和外国集团在瑞士注册的公司的利润。如果这些公司目前在瑞士缴纳的税款低于15%,那么由于QDMTT,则它们未来将被征收更重的税款。
(2)收入纳入规则(IIR):根据IIR,辖区将设在其境内的公司的(过度)低税率外国子公司涵盖在内。IIR适用于在国外拥有子公司且税率低于15%的国内企业集团,以及在瑞士拥有中间控股公司且外国子公司税率(过低)的外国企业集团。
例如:IIR涵盖瑞士企业集团或中间控股公司子公司的利润,前提是这些子公司在其居住国的税率低于15%。
(3)低税支付规则(UTPR):根据UTPR,辖区涵盖其境内公司的任何其他(过度)低税外国集团公司。
示例:UTPR涵盖在瑞士也有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集团子公司的利润。
这三项规则的适用顺序如下:
作为第一优先,辖区本身可以通过QDMTT确保其领土上的最低税。如果不使用该选项,则最终母公司所在辖区以及中间控股公司所在辖区可以通过IIR征税。
如果没有辖区征收QDMTT或适用IIR,则任何集团公司所在的其他辖区可以根据UTPR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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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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