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公共租赁经营管理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2月12日,由区委人才办与区房管局主办的“海聚英才才居黄浦”——黄浦璟湾人才公寓揭牌暨人才安居平台上线仪式举行,为黄浦人才干事创业解决后顾之忧。http://file.tax100.com/o/202312/26/263_1703522706972.jpg?width=742&size=20017
黄浦税务
那么从事公共租赁经营管理的企业,在税收上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今天就和黄浦税务一起来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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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税种
税收优惠
1
增值税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2
房产税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3
企业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个人所得税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6
印花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
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7
契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8
土地增值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点:
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应按照规定办理免税申报,并将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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