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公布8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
1.广西河池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发票团伙案件近期,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虚开发票团伙案件。
经查,以符某为首的虚开团伙控制20家加工厂,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527份,价税合计6.73亿元。以詹某为首的虚开团伙控制5家加工厂,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85份,价税合计2.38亿元。近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符某、詹某等14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广西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会同公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七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2.广西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偷税案件
近期,广西税务局稽查局指导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浦北县某企业偷税案件。
经查,浦北县某企业通过篡改设备数据的形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款55.98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浦北县某企业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6.09万元。
广西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近期,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砚山县阿猛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304.50万元。文山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01.81万元。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4.云南省西双版纳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税务局稽查局加强税警协作,依法查处了勐腊召辉橡胶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通过税警协作,依法追回违法所得共计146万元,公安机关抓捕嫌疑人5名。近日,该案经景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及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相关3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1份,金额共计4.7亿元,税额5408.47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鲁某某、召某、赵某某等3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至13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80万元,违法所得80万元人民币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违法所得剩余款项1565.42万元,依法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西双版纳州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骗税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5.云南省玉溪市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云南玉溪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云南恒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玉溪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等税款83.07万元。近日,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奎某某、林某某、王某等三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1年零6个月不等,缓刑1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86万元,随案移送从王某处扣押的被骗取退税款人民币3.58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玉溪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6.重庆市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
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重庆市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经查,重庆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出口企业,采取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购买报关单据、通过“地下钱庄”制造收汇假相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4107.97万元,对已申请未退税的244.33万元不予退税。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对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移送检察查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检察机关对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重庆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7.重庆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近期,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重庆某生产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66份,价税合计金额5.46亿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78份,价税合计金额6.02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整合办案思路和技术手段,深化拓展税收精诚共治格局,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8.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近期,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重庆和辉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企业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88.67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7.00万元。
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转自: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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