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金智库 发表于 2023-12-25 11:31:0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有属性的认定

针对不同的事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私募基金的国有属性有以下不同的认定(按发布日期排序):
规范性文件
规范对象
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108号文”)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管理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公司相关批复文件中对国有股东作出明确界定,并在国有股东名称后标注具体的国有股东标识,国有股东的标识为“SS”(State-owned Shareholder)。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80号文”)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管理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下列企业或单位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108号)标注国有股东标识:
1.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0%的公司制企业;上述单位或企业合计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制企业。
3.上述“2”中所述企业连续保持绝对控股关系的各级子企业。
4.以上所有单位或企业的所属单位或全资子企业。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
国有企业资产交易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号令”)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和单位,其证券账户标注“SS”:(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境内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二)第一款中所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超过50%,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境内企业;(三)第二款中所述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各级境内独资或全资企业。
第七十八条 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
32号令的规范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资产交易,108号文、80号文及36号令的规范对象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管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从法规适用角度,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适用新法、特别法的规定。当上述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优先适用36号令。只有当36号令未明确规定时,方执行该等其他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包括契约型、公司型及合伙型。契约型基金不属于“企业”,难以直接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被认定为具有国有属性。但综合上述文件的规定,认定国有属性的标准主要是国有出资的比重为主、国有资本的实际支配程度为辅,且不属于36号文中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另行规定的范围,宜参照前述标准进行认定。而在上述文件中,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被认定为国有企业、国有股东。对于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国有属性认定,小编认为,此类基金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余情形下,应认定为国有企业。
来源:侯榆资本频道 ,作者侯榆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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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基金的设立及运作一般规范(含政府/央国企LP)
三、产业基金投资之重点条款解析(含政府/央国企LP)
四、产业基金监管关注要点
五、答疑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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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魏老师,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多家私募股权基金和央国资产业基金长期业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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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基金退出方式2——对赌回购
三、产业基金退出方式3——份额转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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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投资逻辑透视
二、项目筛选考量要素实务分析及案例
三、财务风险控制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四、法律风险控制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五、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产业基金的投资交易结构条款设计、投后管理与退出及案例分析
(时间:1月6日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罗老师,某央企产业资本/基金资深风控官,专注于私募股权投资、风控、合规管理、法务等工作十几年。
一、交易结构设计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二、投后管理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三、投后赋能实务要点及案例探讨
四、项目退出路径选择、实操要点及案例分析
五、答疑与交流
第五/六讲、国资产业基金运作投资策略及投资并购案例分析
(时间:1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张老师,深圳远致富海投资投资总监、某产业基金负责人,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擅长股权投资和上市公司并购。
一、国资产业基金的运作逻辑和投资策略分析及案例
二、国资上市公司投资并购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三、产业基金股权投资案例与对标上市公司分析
四、产业基金二级市场投资理念方法及投资案例
五、答疑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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