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2 10:51:41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增值税预征问题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6〕19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山东省电信企业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4〕22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按照“按月预征、按季申报”的方式汇总缴纳增值税,截止2016年3月底,该公司出现大量超缴增值税税款和留抵税额。
经测算,省局研究决定,暂停该公司2016年4月-11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预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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