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2-21 17:55:17

淄税讲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热点“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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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税|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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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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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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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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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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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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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扣除。其中,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纳税人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事项
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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