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2 10:50:2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0〕197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分类核算有关帐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分类核算有关帐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0〕19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分类核算有关帐务处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函[2000)10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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