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税而来·每日一问】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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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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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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