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2-15 19:30:34

【政策文件】事关新能源汽车!有调整!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271_1702639831628.gif?width=1080&size=163159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114_1702639831799.gif?width=487&size=646783
公众号改版,会错过最新税惠政策?
快将“武汉税务”设为【星标】★
可以更快收到我们的最新推送哦!
导 读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了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811_1702639832064.jpg?width=1080&size=10286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现就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其中,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免税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三、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

特此公告。

附件: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7日
来源 | 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设计 | 武汉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908_1702639832358.jpg?width=1080&size=24117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697_1702639832758.gif?width=800&size=5407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政策文件】事关新能源汽车!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