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2-15 18:51:02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关于及时办理社保费、医保费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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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鉴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期限已临近,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务必于2023年12月22日前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含补缴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保费。如未按期缴纳,将影响您的医保报销和社保待遇享受。同时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巴彦淖尔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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