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2 10:40:5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邮电局 冀国税发[1998]146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邮电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邮电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邮电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发146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邮电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发146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市邮电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47号)转发给你们。邮寄申报是利用现有邮政设施和网点,快捷方便地完成纳税申报的有效途径。为了确保邮寄纳税申报工作在我省积极稳妥地开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行纳税申报是适应税收征管改革、方便纳税人、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各级国税、地税、邮政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发动和辅导培训工作,引导有条 件的纳税人自觉采用邮寄申报方式,积极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
二、推行邮寄纳税申报,要坚持纳税人自愿的原则。对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邮寄申报。申报时间以邮政部门的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三、资费标准。全省实行统一资费标准,不分重量和远近,每件资费标准为8元(包括纳税人交到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资料、税务机关发还纳税人的完税凭证和催缴通知等涉税文书)。
四、办理邮寄纳税业务可以采用如下方式:1.纳税人到指定的邮政营业窗口交寄;2.邮政部门与纳税人签订协议,由邮政部门按约定日期上门收寄。
五、各市国税、地税、邮政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邮寄申报的内容、方式、操作程序、责任承担、邮件资费的收取方法、专用信封的发售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六、各地邮政部门在办理邮寄纳税申报业务时,要按同城特快邮件方式组织收寄、封发处理和投递,以保证纳税申报邮件的时限、安全和服务质量。纳税申报特快邮件的业务量、业务收入统计按照同城特快业务现行规定办理。
七、在推行邮寄纳税申报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税务文书发送量大的单、位,还可以来用邮政商业信函服务方式,将所需投送的税务文书录入磁盘,充分利用现有的邮政商函打印、封装设备和投递网络发送给纳税人,以节省人力,避免重复建设。对时限要求强的,可以使用同城特快专递业务寄送。
八、邮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与省邮电管理局共同指定印刷厂承印,并负责监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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