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2-12 14:46:12

操作指引丨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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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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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操作看这里!
开始确认了
2023年12月31日前
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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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以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网页端,进行修改、确认。
如您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请查看情形一相关操作;
有变动,需修改或作废信息,请查看情形二相关操作;
有变动,需新增信息,请查看情形三相关操作。
01
情形一: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仅需在2023年度基础上完成确认。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键带入”,阅读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完成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系统将提示您本次填写的信息会对2024年度已填报的信息完成覆盖,确认无误点击“确认”,即可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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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滑动查看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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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2/360_1702363569122.png?width=30&size=353
02
情形二: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修改或作废信息。
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详情界面点击“作废”或“修改”。
完成后,如2024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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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情形三: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新增。
可先对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参考情形一操作过程),再点击“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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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按照“情形二”操作,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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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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