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2 10:37:43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征函[1998]28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冀地税征函28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冀地税征函28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税征函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补充以下几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搞好培训工作。为落实总局文件精神,请各市局于1998年底前,对市以下负责报表同志进行培训,以便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确保明年初报表时顺利使用。
二、各市在上报1998年度征管情况纸质报表的同时上报征管报表软盘。
三、继续抓好报表考核。省局今后对征管报表的考核标准除比照总局文件规定执行外,纸质报表项目填写不全、签章 不全每项分别扣2分。
四、征管报表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省局征管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希各市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作好九八年的征管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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