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提醒!警惕不法分子冒用“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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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提醒
警惕不法分子冒用“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诈骗
广大的纳税人、缴费人朋友:
近期,时有不法分子冒用税务机关或税务稽查人员名义与企业或个人联系,谎称要对其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并通过添加微信或QQ进群等方式发布税务稽查抽查工作通知、要求出示账户资金、传递“文件资料”等方式实施诈骗行为。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上述情况为虚假诈骗信息!我市税务部门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均由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牵头组织实施。
那么,何为“随机抽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税务检查,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制定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对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对象和内容以及抽查方式等方面均作了严格规定,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税法遵从和公平竞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
各级税务稽查部门。
(三)随机抽查对象和内容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统称为税务稽查对象)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架构、经营规模、收入规模、纳税数额、成本利润率、税负率、地理区域、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对随机抽查对象,税务稽查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这里请重点注意:无论是采取直接检查还是自查的抽查方式,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检查至少有两名(含)以上执法人员、持盖有单位印章的法定的税务执法文书、检查前当场出示税务检查证件等法定程序,并且只会告知要求被抽查对象到税务办公场所或邮政快递方式提供相关涉税资料,均不会通过QQ、邮箱、微信等方式发布检查通知书等执法文书或收取企业资料,更不会出现通过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情况。
在接到“随机抽查”电话不能辨别真假时,可以及时实地或电话咨询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核实情况(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5号,电话65166031),同时一旦发现上当被骗或涉嫌诈骗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公安部门报警电话96110,公安部门将根据提供的有效线索,实施精准打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一周年,藉此机会,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依法“随机”抽查,绝非非法“随意”检查!
临近年关,再次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朋友:
务必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守住钱袋子,时刻注意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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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防诈骗视频
(点击观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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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作者:董兰、张倩倩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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