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征期日历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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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申报时间点
01
1日—15日
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及基金(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地方水利基金、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水利基金)。
02
1日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来源:安徽税务
编发:马鞍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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