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02〕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2 10:37:1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02〕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地税函〔2002〕3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3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八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02〕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