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2-8 17:25:52

开始确认!可以退钱了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8/774_1702027549981.gif?width=1077&size=2193642023年12月已经来到
不要忘了
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
即日起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8/405_1702027550181.gif?width=300&size=2280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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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来源:大众日报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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