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征期日历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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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
01-31日
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按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土地闲置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以及增值税、消费税等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情况,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缴费。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税宣办
编发:税宣办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4/201_1701678651578.gif?width=900&size=482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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