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城税“事”丨重要通知:“2023年贵州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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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景展示贵州税务部门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组织开展“2023年贵州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征集评选表彰一批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税收新闻作品。作品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
二、征集对象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开刊播的原创涉税新闻作品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当导向明确,立场清晰,主题鲜明,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契合公众道德标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图文稿字数适当,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鼓励配发相关图片以丰富内容;视频作品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MP4。
(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四)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四、作品类型
(一)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期刊、通讯社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关注度高、传播力广;图片类新闻作品应为现场拍摄,要素完整,新闻性、表现力强,文字说明简洁。
(二)通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三)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上的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广播、电视、新媒体音视频新闻作品。
五、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获奖情况将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六、报送要求
(一)市州局报送:税务系统内以市州局为单位报送,每类作品限报3件,每件参评作品均需填写《“贵州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见附件),所有作品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二)个人报送:参评媒体记者填写《“贵州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三)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以“作品类别+《作品标题》”格式命名。
组委会邮箱:gzswxwb@163.com
联系人:
孙中品,0851-85215761
龙润秋,0851-86891525
附件:《“贵州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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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税务局
编发:遵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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