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需谨慎,事前沟通很重要!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2/154_1701448219732.gif?width=640&size=265311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2/892_1701448219957.jpg?width=1080&size=66894
近期,有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发送的短信,提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存在与共同填报人(配偶、兄弟姐妹等)合计填报金额超过规定标准,要求尽快更正。不少纳税人感到纳闷,哪些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共同填报人、规定填报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蓉妹儿就来给您摆一摆~
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3年1月1日起按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共同填报人:配偶
填报标准: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大病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共同填报人:配偶
填报标准: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您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2023年1月1日起按3000元/月扣除)。为非独生子女的,需与兄弟姐妹按填报标准分摊。
共同填报人:兄弟姐妹
填报标准: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2023年1月1日起按1500元/月扣除),您和您的兄弟姐妹,分摊扣除合计不得超过2000元(2023年1月1日起按3000元)。
婴幼儿照护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3年1月1日起按每月2000元扣除)。
共同填报人:配偶
填报标准: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现在您是否清楚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填报了呢?如果收到税务机关短信请抓紧与共同填报人核对,如确实存在重复填报或者超额填报的情形的,请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更正,并就对应年度的汇算进行更正申报。若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在此,税务部门郑重提示广大纳税人,如实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请大家按照规定依法如实准确享受。轻信所谓退税秘笈或虚假传言,不仅会因虚假填报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而且可能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对于存在虚假填报、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来源:成都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2/545_1701448220144.jpg?width=1080&size=6950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