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2-1 22:30:27

收到个税专扣填报超额的短信,别慌!看这里!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104_1701441024503.gif?width=1080&size=13032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727_1701441024617.png?width=111&size=9714
纳税人
我突然收到了一条税务局发的短信,说我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超过规定标准了,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
榆小呼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750_1701441024700.png?width=111&size=7774
不要担心,可能是因为您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和其他纳税人的填报金额合计起来超过规定标准了。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403_1701441024809.gif?width=160&size=5805
短信详情
【中国税务】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2023年度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经大数据初步统计测算,您填报的子女教育存在多人重复采集且超出100%扣除限额的风险,请您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核实更正,并请对2019至2022年度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实,是否存在多人重复采集且超出税法规定的限额。如有疑问可联系扣缴单位或主管税务机关。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YULIN
如果您收到了上述短信,
需要与其他纳税人分摊扣除额度的,
请自行协商并确定比例后,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并修改。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745_1701441024935.gif?width=37&size=35221
政策提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689_1701441025070.png?width=26&size=503
对于子女教育和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子女/婴幼儿2000元的标准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每个子女的扣除额度不超过2000元。

对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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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榆小呼以子女教育具体操作步骤为例,
跟大家讲讲如何进行修改吧!
0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665_1701441025402.jpg?width=1080&size=166816
02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624_1701441025592.jpg?width=1080&size=108547
03
找到要修改的年份和信息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668_1701441025751.jpg?width=1080&size=48668
04
核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点击修改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929_1701441025889.jpg?width=1080&size=131621
05
若填报金额合计超过规定标准,点击【修改设置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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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选择正确的扣除比例,点击【确认修改】,就修改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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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312/01/826_1701441026342.jpg?width=1080&size=59766
是不是很简单!榆小呼提醒大家,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哦~

来源: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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