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十六)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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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十六期——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
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业务概述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申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业务前提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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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办理须知,点击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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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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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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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览提交,点击“提交”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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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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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提交,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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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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