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1:18:1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函〔2002〕27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自行扩大失控发票定义范围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自行扩大失控发票定义范围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2〕2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自行扩大失控发票定义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4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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